体育老师评中级职称发表论文有哪些期刊点评:甲方作为培训机构,对合同的培训目的、内容、方式、效果以及甲方应尽到的责任,包括选派教师的资格、体育评论条件,均没有约定,直接结果是无法界定甲方的具体责任。
具体条款:一次付费用所对应的课程周期原则上不低于××课次(××小时/课次),如遇毕业班学员等特殊情况,校区须向总部做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点评:约定一次性购买不少于××课次、××课时,合同在未列明对实现合同目的存在明显影响的情况下,强制消费者一次购买不少于一定数量的课时,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作为有偿服务的培训协议,消费者购买的课时的数量应当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培训目的、培训效果等因素与消费者具体协商确定,在保证培训合同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对于具体数量消费者应当具有选择权。
(1)具体条款:为适应甲方教师教研、甲方整体安排等,甲方保留对课程时间、授课教师适当调整的权利。在学生和老师上课风格不匹配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给乙方调整老师。
点评:约定“甲方可以给乙方调整教师”是作为甲方的权利做出约定。安排适合消费者的老师是培训机构应当尽到的合同义务,实际上甲方利用格式条款将自身应尽的义务,变更为享有的权利,既然是权利,则可以行使可以不行使,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2)具体条款: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有权请退乙方在培训结构的课程学习,并且退还剩余课程的费用,甲方不退还已上课程的费用。
点评:约定甲方享有根据乙方表现“请退”乙方的权利,但对乙方何种“表现”可“请退”并未做出约定,实际上赋予甲方单方面解除权,导致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权利失去平衡。
(3)具体条款:本协议签署后,剩余课时如需退费,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上课程的课时费,即在培训中心实际所上的总课时段对应单价(元/小时)*已上小时数,剩余金额退还;发生退费时,甲方将扣除所有赠送课时。
(1)具体条款:乙方监护人应当督促乙方及时完成甲方授课教师留给乙方的作业以及预习和复习任务,并检查其完成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的完成情况做不定时抽查,乙方须使用甲方配备的辅导资料。乙方接受甲方辅导时,须接受授课教师的严格管理。如乙方不接受授课教师对课堂的管理,则甲方有权视情节判定违约程度。
点评:约定乙方须使用甲方配备的辅导资料限制了乙方对学习内容与方式、途径的选择权,同时,若甲方辅导资料为收费,则又构成强制交易。教育培训机构的费用应进一步明确。预收费后,不得增加收费项目。
(2)具体条款: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意外情况,乙方要求调整所对应的当次课程的上课时间的,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由家长通知学管师;低于24小时的调课需要提供相应证明,生病须出示医院证明,由学管师与任课老师沟通协商并将最终确定的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及其监护人不得私自与授课老师约定调整课时,如未通过甲方学管师安排私自调整的,则视作乙方放弃该课时,不予补课且不予退费。
点评:约定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情况均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的特点,要求消费者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实则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甲方的责任。
(3)具体条款:乙方不得与甲方私下合作,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接受甲方授课教师的辅导并经核实,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点评:约定乙方不得与甲方授课老师之间存在任何合作,否则承担×万元违约金,甲方将自身对教师的管理责任强加给消费者,让乙方承担应由甲方的企业内部管理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
(4)具体条款:自乙方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甲方给与无条件退费,以现金或刷卡方式办理交费手续的学员,退费手续办理时间为7-15个工作日;以汇款和支票交费方式办理交费手续的学员,退费手续办理时间为30天左右。
点评:约定乙方虽可无条件退费,但现金、刷卡交费退费时间最长可达15个工作日,即3周时间,汇款、支票交费,退费时间最长可达30日。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如此长的退费周期,明显超过合理期限。甲方作为合同一方应当谨慎、勤勉履行合同义务,如此约定,实则是减轻自身的责任。
(1)具体条款:如甲方辅导老师因个人原因私自调整课程,且未征得家长同意,导致学生缺课的情况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应当按照本款所列举的情况,增加乙方本科目本次课时的一倍辅导服务作为补偿(此课时补偿不能兑换现金)。若乙方旷课的,乙方自行承担课时损失责任,并视为甲方已完成当时课时。
点评:约定因甲方违约应补偿的课时费不能兑换现金,实则排除了消费者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因此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则甲方实则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具体条款:双方在履行因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约定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一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同中的争议管辖条款应当是提供给双方尤其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机会,此款约定实则是排除了消费者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