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强调社会主义协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的前进方向,要求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舆情研究直接服务于调节决策者与民众之间相互关系的智库学科,直接服务于党政工作部门社情反映渠道建设工作的舆情信息汇集、研判等实务,具有“舆情咨政”的鲜明特性。
通过做好舆情研究和具体的舆情信息工作,可以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协商多层广泛和制度化发展。其核心,是借助舆情信息工作,可以从多个角度回应或解决协商工作中涉及的民众利益诉求问题。舆情研究和舆情信息本身的工作,也是协商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共同回应与百姓民生和相关的各种“利益诉求”,就构成了舆情信息工作和协商工作之间相互结合和共同发展的实践基础。
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做好舆情研究以及舆情信息工作,大大丰富了协商的实现路径,直接推动了协商的深入开展。
第一,深化了协商工作的目的性。习总指出,协商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国党提出并长期坚持的“群众路线”,其内涵十分丰富,要求党要始终不渝地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呼声和回应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协商工作通过对话、商量和找到解决民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的好办法,就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直接和积极的贯彻。舆情研究和舆情信息工作,也是一直强调并积极落实有关党的“群众路线”,在汇集分析大量的舆情信息过程中,既涉及解决好民众关心的各类民生问题,也涉及对民众社会态度的疏导和引导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相关民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让民众的社会态度保持着对党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状态,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不断改变提升民众对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的认知水平,增强民众的认同感。由此,舆情研究和舆情信息工作在工作目的上,与搞好协商工作是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党的“群众路线”、协商工作与包含民众情绪疏导和舆情支持培育在内的舆情工作这三者之间,就达成了一种契合。
第二,强化协商的意味。一般认为,依靠协商工作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发生在社会基层的各种与民生相关的问题,都是“利益协商和事务协商”的问题,不同于“人们常说的协商”。从舆情表达角度看,采用协商方式解决的各类民生问题,都会影响到民众对党和政府及其有关社会政策的情绪、认知和行为反应倾向,甚至有可能升华到对认同和制度认同的判断。舆情被看作一种民众的社会态度,或者被解释为一种带有倾向性的群体心理活动。舆情表达是带有明显的性的,即使是那些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事、小问题,当它们不能被解决好的时候,都会成为这些民众诟病相关政府部门的“话头”,这是由于在这里面包含着民众与国家管理者之间的利益联系,透露出舆情现象的内在本质。当舆情“接入”到协商过程中时,对体现民众社会态度的各种具体事宜的对话、讨论、让步、达成共识、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最终落实,同样具有了鲜明的色彩。围绕舆情表达开展的各类协商工作,其意味或会变得更加突出。
第三,增强协商工作与决策过程之间的密切联系。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工作的过程中,基于协商工作本身的特性和出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要求,有关协商工作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当中”,是一个协调好协商工作与党政决策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尤其是会直接或间接联系到民众与公权力部门这两个基本面,涉及党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开展此类问题的协商,其目的无非是要通过协商方式,制定出符合群众合理利益的好政策或好措施,或者对已经出台的政策加以必要调整和完善,让决策过程及相关参与者们摆脱主观随意性。这样,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当中,就成为协商工作开展好与不好的一个富有针对性的要求。在这其中,当然包括了舆情方面的内容,即民众对这些决策或政策或措施制定与实施效果的主观判断。这些内容既是协商工作反馈和绩效评价的依据,也是舆情信息工作成效评价的依据。
第四,扩大了协商工作的议题范围。舆情工作与民众之间的相互联系是十分深入和广泛的。做好舆情研究和舆情信息工作,有机会让舆情工作作为一项完整且重要的内容,进入到决策成效检验的“参照系”,进入到协商实际工作的各个具体层面,有助于促进各个协商渠道的协商实践。例如,在有关协商的“议题设置”当中,不论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还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常常会以民生和舆情等问题的面貌出现,演化成更加丰富的、受到基层群众真心关注和乐于参与的协商工作“议题”,从而促进协商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百姓,借助协商工作与民众之间的密切联系,把走好党的群众路线放在协商这一领域当中,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领域的重要体现。
第五,克服开展协商工作面临的问题。舆情工作与协商结合,有助于破解协商发展中遇到的社情满意反映渠道不畅、应对不足的现实障碍。在实践中,协商工作的真实展开,会受到不少因素的制约,其中,民众利益诉求的合理性和表达方式的合理性等问题最为突出。从舆情研究的视角看,是舆情研究和舆情信息工作经常聚焦的社情反映渠道问题或舆情表达问题。只有当民众参与方可以充分和准确地表达自己的合理利益诉求时,这个协商才会真正开展起来。协商开展与不开展,评论网协商工作是不是富有效果,都会受制于舆情研究所聚焦的畅通社情反映渠道和积极应对工作。多年来,舆情理论研究和相关实务一直致力于解决好这一现实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舆情工作的努力、能力和发展水平,通过促进社情反映渠道和应对机制建设,直接作用于协商工作本身,影响着协商的实际发展。依靠舆情工作,着力破解社情反映渠道不畅和应对不足的问题,直接有助于解决好协商工作中遇到的民众参与方“利益诉求”的合理性问题与公权力部门应对方式的合理性问题。从这个角度上看,舆情工作与协商工作之间的关系,更加鲜明地表现为一种相互补充和相互推进的关系。
(本文是作者主持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舆情表达机制建设与协商体系构建研究”的阶段成果。作者为该项目的首席专家、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