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 实习生 陆宁玥)湖南省高院部主任董岚和益阳市委黎石秋,两名湖南厅官双双被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抄袭。
今天(7月12日),新京报记者分别致电两人工作单位的宣传部门:湖南省高院宣传处和益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事仍在调查。
吴丹红公布的查重报告显示,董岚的博士论文题目为《农村公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发表于2007年10月16日,全文共13万字,其中复制部分有6万余字。
公开简历显示,2003年9月到2007年12月,董岚在湖南大学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9月到2007年6月,黎石秋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吴丹红在微博上表示,对2007年3月发表的黎石秋的博士论文也进行了查重,在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部分的情况下,黎石秋的博士论文复制率达37.1%。
7月12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两人除博士论文被指抄袭外,硕士论文也被指抄袭。其中,董岚就读湖南大学时的硕士论文复制率为42.6%,黎石秋就读湘潭大学时的硕士论文复制率为75.4%。
此外,黎石秋有七篇论文涉及一稿多投。例如,2003年至2004年间,黎石秋围绕安全生产写成一篇论文,以四个不同的标题发表在四份杂志上。2007至2008年,黎石秋撰写的《以“不同”促和谐》一文以同样的标题分别发表在《中国人才》《民营科技》《中国·城乡桥》和《领导科学》四本杂志上。
新京报记者多次尝试拨打黎石秋曾使用的手机号,均无人接听,黎石秋也未通过新京报记者的微信好友申请。
针对董岚和黎石秋论文被指抄袭一事,7月3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通过湖南大学官方微博回应称,学校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7月5日,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两人博士论文“抄袭”一事学校正在调查,具体进展需询问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7月5日至7月12日,新京报记者分别在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间段内拨打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电话,均为学生接听或无人接听。接听电话的学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待老师回到办公室后将情况反馈给老师,但截至发稿,校方仍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复。
7月5日,湖南法院网发布名为《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会议通讯稿,虽然稿件中没有提及董岚名字,体育评论但所附图片显示,董岚身着鹅西服,桌上放着写有“董岚”的姓名牌,仍在参与当天举行的湖南省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
而黎石秋目前也仍正常出席各类活动。据益阳日报报道,7月10日,黎石秋率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到赫山区巡河,督查防汛和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