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招聘公告

2019-08-0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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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举办,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学地址在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东侧。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快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必将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强市、建设区域教育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区域教育中心的实施意见》(曲发〔2016〕45 号)、《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及《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结合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10名,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党建网()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19日止。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学校暂扣毕业证书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对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书的,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等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和本人学历获取保证书方可报名。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时,必须提供其该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

  3.招聘专业参照国家公务员2019年招考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互换,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无关。

  4.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的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1.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未就(过)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并交同底色免冠半寸近照2张。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需下载《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未就(过)业保证书本人填写完整并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毕业证书、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按要求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并按材料顺序和名称对扫描图片命名后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3.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相关材料外,属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含从事某项工作起止时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9年6月18日)。

  报名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三)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色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2天,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未通过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9年7月1日前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于2019年7月4日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和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在面试开始前1天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面试组织者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面试组织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录(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调动程序办理完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评论网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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