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5月7日-10日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4)2020届应届考生(含普通全日制、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考生在5月7日-10日内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和“面试材料”(面试材料如个人简介、科研学术成果、运动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上传扫描文件或照片)。
3.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舞蹈学、体育硕士需于5月7日-10日在指定系统中录制并上传运动技能专项测试视频。
4.面试开始前半小时,考生应在独立、安静、不受干扰、网络条件良好、无其他人员的场所和环境下进行候考。
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我市相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试编号、报考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开。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政策照顾的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没有通过录取检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