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院 2019年体育单招简章(附2018年录取分数线)

2019-05-13 10:04

打印 放大 缩小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创办于1953年,原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2001年9月改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坐落在秀丽的东湖之滨,依山傍水,校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先进,文化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还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提前招生。文化考试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体育专项考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版)。我校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备案工作。现将我校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要求公布如下。

  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040202K)是教育学门类下设体育学中的一个专业,以体育学和教育学为学科基础。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创办于1972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被确定为湖北省品牌建设专业,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第六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武汉体育学院办学的主体专业之一,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本专业教学、训练、科研及实习实训条件优越,拥有一支教学实力强、训练水平高、科研能力突出、管理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培养的学生多次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摘金夺银。目前,本专业正在新时期体育人才需求的引领下,不断深化专业改革,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项技能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与科技人文素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独立思想能力,较强的现代体质健康理念与创新意识,能够系统掌握运动训练基本理论与方法、运动项目技能及其教学、训练方法,初步具备运动专项科学研究能力,适应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在学校、运动队及俱乐部等部门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与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目标特色:发挥竞技运动水平及专业学科平台优势,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项技能突出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特色:构建以专项教学训练为主的技术课程群及与之相配套的体育学、教育学基础理论学科课程群,文武并举、一专多能。

  实践特色:打造专项训练和职业实践的锻炼平台,通过专项职业技能实践与测试、专项训练实操与基础能力评测、教育实习与实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技术和知识的应用水平,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毕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田径、篮球、排球(含自由人)、足球(含足球守门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蹼泳、跳水、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滑水、帆船帆板、摩托艇、跆拳道、拳击、摔跤、柔道、体操、艺术体操、技巧、围棋、高尔夫球、铁人三项、橄榄球、沙滩排球、举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业代码040204K),其专业源于1953年建校之初的活动教研室,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91年在全国体育院校率先成立武术系,2003年更名为武术学院。经过六十多年发展,现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等多层次武术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级武术散打培训基地、龙狮科研基地、武当武术研究中心、武术技法研究中心、健身气功培训中心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研究和实践平台,是教育部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湖北省品牌建设专业、湖北省重点学科。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与科技人文素养,较强的终身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传播、推广、传承、创新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能力,能胜任武术教育训练、大众健身养生、公安特警特勤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目标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立足继承,着力于创新教育理念,坚持“德正学笃、技实艺精、专能一体、体武共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特色:通过“课内课外的养成教育、薪火传承的特色教育、竞教相促的联动教育”的育人手段和方法,达到“固基础、强能力、重实用”人才培养特色。

  实践特色:通过社会实践、课外实训、教育实习、科研实训等高质量平台,定期开展活动,制定相应政策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技术和知识的应用水平,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2年毕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武汉体育学院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以下项目限招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帆船帆板、摩托艇、滑水、蹼泳、跳水、铁人三项、橄榄球、沙滩排球。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4.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同时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具体项目详见报名系统)。考生报名时有意向就读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填写服从调剂。否则,视为放弃被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资格。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如下:

  3.考生请于4月15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和要求参加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武术套路8个项目为分区统考项目,其余项目实行全国统考,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版)。考生按报名使用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凡报考华南、华中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湖南、体育评论河南六省)所属单招院校田径、足球、排球、网球四个项目的考生须到武汉体育学院参加专项考试。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武汉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武汉体育学院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时仍按原始分数计算综合分录取。

  3.在达到武汉体育学院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武汉体育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武汉体育学院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体育专项成绩排名高者列前),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足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武汉体育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录取。田径项目分小项录取。篮球、足球、排球、举重项目分别按男女录取。

  6.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在武汉体育学院录取结束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到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考生中,按武汉体育学院录取原则录取。

  7.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以及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9000元/学年(2019年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复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武汉体育学院将配合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相关的及违法活动。请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下发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和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2018年生源报考人数、专业项目发展需求、教学条件、师资力量、运动项目特点和布局等情况确定2018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根据单招录取规定和要求,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制定如下:

  二、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分小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体育专项成绩排名高者列前)。

  三、按照国家总局文件精神,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

  五、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在本部录取结束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到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考生中,按本部录取原则录取。

  六、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录取二志愿。

  七、依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本文由中国评论编辑